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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非法集資形式愈加多樣,手段更加隱蔽,一些以教育培訓為名進行集資詐騙的陷阱。教育培訓領域常見的非法集資手段主要有兩種:一是預付費經營模式,推出贈送課時優(yōu)惠,即學員需一次性預交一定的學費,或者購買課時套餐,交的錢越多,贈送的課時越多,甚至承諾到期返還本金;二是打著投資理財的旗號,推出教育培訓等相關投資項目,承諾高額回報,非法吸收公眾資金。
案例詳情
2020年6月至案發(fā),被告人王某在周口市鄲城縣開設多家圖書店,以舉辦孩子成長計劃、“造星”計劃、圖書加盟店、托管店等活動為借口,以支付押金可免費參加各種戶外活動、一次性交納加盟費后每月進行分紅等手段,通過組織家長活動、在學校門口發(fā)放宣傳冊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,吸收不特定對象資金,王某將吸收資金用于店面開支、返還前期客戶押金及個人消費,最終入不敷出。經統(tǒng)計,王某共計吸收1949名客戶資金466萬余元,其中331萬余元未退還。
案件處理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王某吸收公眾存款,擾亂金融秩序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。王某在提起公訴前部分退還,減少部分損害結果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最終,法院依法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;責令被告人王某將違法所得返還被害人。
案件警示
? 教育培訓只不過是幌子,吸收資金才是其根本目的,大部分家長未意識到所謂“計劃”是不法分子設計的誘餌。廣大家長要謹慎選擇合規(guī)機構,務必仔細查看機構是否有正規(guī)合法資質,證照齊全的培訓機構須同時持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(或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登記證書),注意實際培訓地址與證照登記地址是否一致,留心機構的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、教師資質是否在明顯區(qū)域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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